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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广播电视编导学分要求
2016-12-27 18:36     (点击: )

总学分修满167学分;

1.通识必修课37.5学分,通识选修课3.5学分;

2.专业基础课22学分,专业核心课34学分;

3.在个性拓展模块中行业企业人才27学分(含跨学科6学分),其他类型人才31学分(含跨学科6学分);

4.创业教育课程12学分;

5.在集中实践环节模块中,行业企业人才21学分,学术后备人才17学分;

   6.综合实践积分10学分。